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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(公共管理学院自主立项) 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25

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〈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和四川大学相关管理办法,经研究,学院启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2024年度学院自主立项项目的申报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1、从事教学、科研的mg4355电子官网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,以及优秀博士、硕士研究生;

2、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;

3、在所在领域取得一定学术成绩和积累;

4、吸纳在校学生参与项目,带动其提升基本科研能力;

5、初步建成所在领域的青年创新团队;

6、近5年未获得学院自主立项项目的优先考虑。

根据相关精神,本年度学院特别鼓励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或研究生申报创新团队。

二、选题范围

选题应关注学术理论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,结合申报者自身的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,自由选题申报。

三、项目评审

(1)学院教授委员会予以评审(必要时,邀请校外专家匿名评审),经无记名投票决定。投票表决须有2/3以上委员出席会议方为有效,达到或超过委员人数2/3的得票为通过。

(2)教授委员会成员申报项目时,应在评议和表决时回避。

(3)教授委员会通过的项目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。

四、项目设项与经费

项目包括:(1)青年教师资助项目,每项5万元人民币;(2)优秀研究生资助项目,每项1万元人民币。

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两年,每年度根据学校社科处下达的经费确定立项数。

五、中期考核

1、项目执行期内申报了国家级社科和自科项目;

2、按申请书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,顺利开展研究工作,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。

六、结项要求

1、项目执行期内,必须围绕所选题目展开研究,形成结构合理、发展潜力大的创新研究团队。

2、结项的成果要求,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中的第一项,以及另外三项中的任意一项:

(1)鼓励团队中的学生单独或联合发表C级及以上学术成果1篇;

(2)根据学校最新成果分类方案,发表1篇B类学术成果,或2篇C类学术成果,该C类学术成果不包含条件(1)中要求的C类成果;

(3)出版15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;

(4)获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。

3、项目资助课题的成果发表或出版时,须在成果显要位置注明“2024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资助”字样。

七、其他说明

1、申请人须在2024年5月13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书(附件2)一式5份(含1份原件)交科研办(学院楼103室),申请书(附件2)和一览表(附件3)电子版发送至201gg@163.com。

2、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郭灵,联系电话:85413082

附件1: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自主支配部分管理暂行办法.pdf

附件2: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自主立项项目申请书.doc

附件3:2024年中央高校公管自主立项项目申报一览表.xls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mg4355电子官网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年4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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